(笔尖)烫头发及扎耳洞
发布时间:2020-04-2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小罗姐说,她小的时候爱臭美,学着大人的样子烫过头发。那是用烧火棍在灶堂下烧热了,然后把头发从梢儿到根儿卷在热乎乎的棍子上,稍停一会儿放开棍子,那头发便像理发店里烫出来的一样打着卷儿了。但是,如果一不小心把棍子烧得过热,刚挨着头发便会“嗞儿”一声烫焦发梢,于是走到哪里都会带着一身儿红烙铁烫猪皮的味儿。烫完头发,看见别人的头发油光锃亮的,光彩照人,她也想美一下,于是偷偷掀开家里的猪油坛子,挖一块雪白的猪大油抹在头上,那猪大油一上了头发,手温就把它融就化了,梳子一梳,头发立刻也跟人家一样油光可鉴了。
我没她那么幸运,只是见过家里年长的女人烫过头发,自己并未亲历过。是的,以我小时候的感觉,我觉得这是一种幸运。就单说烫头发的火筷子,我就从没摸过。那火筷子是铁制的,通身漆黑,上端还刻着螺旋纹,顶端则是用一条套环的小细铁链各自焊接着连在一起的。那是爷爷的宝贝,全家只有一双,每逢家里吃碳锅的时候,就把它请出来夹火碳。而在那个年月,碳锅是不常吃的,所以你可以想见它的出镜率。人们常说物以稀为贵,大概这也算一种吧。
奶奶烫头发堪称是一绝。甭管你是谁,只要你往她前面一坐,她把火筷子从灶下掏出来,保证温度刚好,既不会烫焦头发,也不会烫不起卷儿来,所以家里家外的女人们都爱找她给烫。要是换成别人,还得往筷子上轻唾上一口白花花的唾沫试温,听得“嗞啦”一声,便举着筷子晾凉一些。若是温度不够,又卷了头发,烫完了头发不打弯儿,还得重新烫,弄了个两层卷儿,像鸭子后屁股刚被风肆虐过。而且奶奶卷发的多少和方向力道都恰到好处,烫出的样式自然比别人烫出的好看,在当时,那应该就叫时尚,而奶奶也一直是个引领潮流的人。
可惜,从小到大,我的头发始终没有茂盛过,眼见着奶奶给婶子大娘们烫头发,我就顶着一丛丛乱到一起的小黄毛儿,直眉瞪眼地站在人家对面看,看得眼红心热也没人给我烫。至今仍记得的是奶奶给大姐烫过头发,那家伙小时候有一张骑着小三轮儿车的黑白照片,齐耳的短发便呈小波浪状堆在肩膀儿上,笑得一脸找挨揍的模样儿。长大后,大姐常拿着她这张照片在人前炫耀,每一次我见她那得意的神情,心里都酸溜溜的。
大姐也曾偷拿过爷爷的火筷子给自己烫过头发,可怜她一上手就“嗞啦”一声,把自己当成了猪头,满屋子的味道让人一下子想起二月二之前家家红烙铁下的猪鬃。我们当时没想到用猪油给头发上光打蜡,不然就真像是猪头被烫出油的感觉了。
长大后,我也烫头发,进了理发店往那儿一坐,理发师殷勤地介绍经常让我脸红的感叹:烫个头发是越来越贵了!洗染吹烫一条龙自是不用说,单是那些药水定型水啥的就把人熏得头晕眼花,烫完之后好几天味道不散。大姑奶奶家的小姑姑是研究生毕业,一肚子学问,从来不烫头发。小姑姑说,烫发伤脑细胞。这道理谁都懂,可是道理终究不敌爱美之心,人们都还是照烫不误。我妈前几年因药水过敏,也不烫头发了。如今我也不烫不染头发了,成天扎个马尾巴在脑袋后面晃来晃去本色出演。
现在想想,心里还是妒忌大姐。我这从小没当过猪头就长大了的人,反倒还有点儿小遗憾了呢!
穿耳洞
穿耳洞,就是我们小时候说的扎耳朵眼儿。比起穿耳洞的说法,我觉得扎耳朵眼儿更形象一些,因为我们的耳朵眼儿当真是被一根缝衣针生生给扎出来的。
我们杨家的女人都扎过耳朵眼儿,“祸首”就是我大妈。我大妈是冰峪沟出来的女人,而冰峪沟是庄河市著名的旅游景点,不仅山美水美,就是出来的人,用我们农村的话讲那也是拿着劲儿的。我大妈就是这么一个拿着劲儿的女人,说话做事趾高气昂,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种调调儿叫做小资。就这么一个劲劲儿的女人,说话口音和我们不一样,她连耳朵上都比我们多两个眼儿。
看着大妈耳朵上晃着金光闪闪的耳环,很多女人羡慕了起来,不是自家买不起,而是买了之后没地儿戴,谁叫咱们耳朵比人家少两个眼儿呢!拉家常的时候,她们就跟大妈打探她的耳朵眼儿是怎么弄出来的,还问,是不是只有镇上(那个时候,庄河还是镇级政府)才能弄出来。大妈就毫无保留地告诉她们,那是她妈妈给用缝衣针扎的。女人们立刻显得兴奋难奈,个个跃跃欲试,就一根缝衣针这么简单啊,家家都有!想一想,又犯了难,工具是有了,可谁给扎啊?总不能自己拽着自己耳朵往上戳吧?再则说,听说那耳朵上也是有穴位的,万一失手,后半辈子落下点儿啥毛病该咋办?不妥不妥!
大伙儿合计了一下,决定推选我大妈做这个刽子手,承揽同村所有爱美扎耳朵眼儿的任务。要说我大妈,真不知该说她是“艺高人胆大”,还是该说“不知者无畏”,一口就应承了下来。那段时间,一吃完中午饭,大妈家就成了女人的天下了。
大妈扎耳朵眼儿的工具很简单:一小瓶盖儿白酒,一根马蹄针(马蹄针:针较一般缝衣针粗长,针眼儿较大。),一根红线,一小段蜡烛头,一盒火柴。准备工作也很简单,只要把两个耳垂捏到没有知觉,就可以扎了,整个过程用不了十分钟。
我亲眼见过许多耳朵在大妈手下惨遭蹂躏,后来我的耳朵也成为其中之一。哦,不,是应该是之二。那时我九岁,坐在大妈家的炕上,任凭大妈两手分别揉捏着我的耳垂,一直揉到耳垂发红发木,没了知觉。大妈就把小蜡烛头点上,左手拿针右手拿线,一穿一引之后,将红线折成双股,再在烛火上把浸过白酒的针晃两下,就着热度,拎起我的耳垂便扎下去……我吓得眼一闭,跟前儿一黑,还没觉着疼,钢针带着线就从耳后出来了,连血都没出。大妈就势把那红线在耳朵上系个圈儿,像一枚红色的耳环绕在耳垂上,食指在小瓶盖儿里蘸上点白酒往上一抹,权作消毒。到此,这就算完事儿了。
多年之后,每逢读到古诗词里的“红妆”一类的词,我都会想到幼年时耳朵上的两个小红圈儿。特别是初中时读到《木兰辞》当中的“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犹是如此。只因那时总爱对着镜子看这对红色的假耳环,也时不时在人前用手轻抚一下耳鬓的头发,生怕别人看不见自己扎了耳朵眼儿。
耳朵上的红色线圈儿要戴好久,要等耳垂上的两个小洞长光滑了才可以抽出来,到那时就能戴真正的耳环了。戴耳环在大人来说是拆线之后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在小孩子,就要等上若干年。在我印象里,奶奶的耳朵上一直是金光闪闪的纯金耳环;而姥姥则戴的是纯银的耳环。金银两种材质的耳环戴在耳朵上不会发生过敏反应,而合金或塑料等材质会产生过敏的现象。金银也是穷富的分界线,有钱人戴金,稍差的戴银,再差的戴合金,光是扎了耳朵眼儿没东西戴而插个烟梗儿(旱烟叶上的梗,据说能防止耳朵眼儿发炎。)或扫帚梗儿的也不乏其人。我就是红线抽出之后,插着短短的烟梗儿。
稍大一点的时候,我也像大人一般戴上耳环了,而且是银制的。那银子,据说是姥姥家不知哪一辈上传下来的一条小银手链,到姥姥手里的时候只剩下半截,至今我仍记得那闪闪的小银梅,花瓣上的脉络还清晰地印在我脑子里。我的耳环和姥姥的比起来,只能叫做银丝,细细地恰到好处地绕在耳垂上。想那时之所以没被学校勒令摘掉,也许正是托了细小的福气。可它终归是太细了,后来不堪我的折腾,惨遭夭折,到最后连个全尸都没留下。
杨家女人中最小的勇士当属我妹,小东西那时候才四岁,看到大家成帮结伙儿扎耳洞,她也着急,几乎是嚎哭着哀求我妈,硬是要大妈给扎了耳洞。都说女人爱美是天性,这话在妹身上充分体现了,小丫与生俱来的爱美之心,从小到大发挥得淋漓尽致。也不乏经历惨痛的——姑姑家的小妹,十岁上下也扎了耳洞,但每次洗澡洗头的时候,那小烟梗儿就往外出溜。一公分长,又细得像针,掉出来也难察觉,渐渐地耳朵眼儿就长上了。下学工作了,想要再戴耳环,又要重新捅开原有的洞,那场面又流血又痛哭的。
我的耳洞充分发挥优势还是在小学四年级时。那次学校成立了高跷队,分别从每班抽选几个男女生去参加训练,还集体做队服,集体化妆,只有头上戴得花环和耳坠子要自己去借。别人借的都是带夹扣的耳坠儿,只有我借的是带钩子的,挂在耳朵上晃啊晃的,任凭鼓点再快也不怕掉下来。我仍记得老师给我们统一化妆的时候,我身边那两个女生的窃窃私语和复杂的眼神儿——分明写着嫉妒。我得意洋洋地假装无视。
童年时代的我留给自己的影像活脱脱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黄皮子小怪物,不娇俏也不水灵,耳朵上还坠着两嘟噜假钻,画着大红脸蛋儿,头顶粉色珠花……我恍然觉得,她们那眼神不是嫉妒,而是说“白瞎这对儿漂亮的耳坠子了!”现在想想,就觉得好笑。
随着时光流逝,时尚也鼓胀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崇尚个性,奇装异服成了流行趋势,耳朵眼儿也开始跟风。听说台湾有个叫范晓瑄的女歌手,耳朵上用激光打了一排眼子,戴得那耳饰都是成串的,于是很多人追随她的步伐,也把耳朵眼儿逐层往上摞,两个耳洞已经落伍。浩浩荡荡的多耳洞大军在中国大地上挺进的时候,我还在校念书,别说学校禁止,就是我妈知道我想多在耳朵上扎俩眼儿,也不能同意。此时的我,无比羡慕那些提早退学的小丫蛋们。我们邻居那个和我同班的姑娘就戴着四个银光闪闪的耳钉在我面前无声地炫来耀去,闪得我眼红心热。赶大集的时候,一看到哪个摊上挂着“机光打耳眼”的牌子,心里就蠢蠢欲动。
耳朵眼儿正摞得兴起,忽然有传闻说范晓瑄失明了,原因就是扎了太多耳朵眼儿,伤了视神经了。天呢,这还了得!多耳洞大军的步伐终于止住,我们这些当初没能扎上的便沾沾自喜地庆幸,其实也是聊以慰藉自己赶不上潮流的失落。
后来,沉寂了许久的范晓瑄重出江湖,人们传说她的眼睛治好了,也有人说范的失明根本就是妖言惑众,总之是扑朔迷离,真相不得而知。可以确定的一点是,人们的爱美之情愈加泛滥,甚至不分男女了。很多男男女女又扎上了耳朵眼儿,多半只扎在一只耳朵上,或一个或两个三个,加上各种奇形怪状的耳饰,把耳朵上的风光推到了极至。
我扎上第二对耳洞的时候,儿子小宝已经五岁了,我骑着小摩托车接送他上幼儿班,一天来回跑八趟。有天中午送完了小宝,忘记了是去买什么,进了百货商店就见女店主拿着一个装订器在一少年的耳朵上比比划划。我看直了眼,才知道原来这就是打洞枪,按上个耳钉,和订书器的操作方法一样,咔嚓一下,手摁洞成。我问那少年有什么感觉,那少年摸摸耳朵告诉我:不疼。我于是迷了心窍,也花十块钱打了一对儿,结果肿了好久。
银光闪闪的小耳钉上镶着水钻,把红肿的耳垂衬托得更肥厚。人们见了我就问,又扎了一对儿?我就嗯一声道出起因经过。时间长了,不用我说,只要有人问起,小宝就抢着回答:我妈去买东西,进店里看见一个小孩在打耳眼儿,她问人家疼不疼,人家说不疼。所以我妈就眼馋,也打了一对,结果还肿了。说完自己就嘿嘿笑,别人就夸他总结力强。
年前在家翻箱倒柜时,找出了很多自己钟爱过的耳钉耳环,大部分都已色泽黯淡,有的已经成了孤家寡人。其中一副最大的耳环竟有鸡蛋那么大,看得自己忍俊不禁。——这怪里怪气的妞儿,曾经的风情该有多异样?我把这些零碎打了一个小塑料包,束之高阁,纪念如水般流淌过的青春。
而今我已不再佩戴任何首饰,纵算是真金白银,也一概收入盒中。偶尔看看自己,想起金大班里那句“洗尽铅华”,便暗自偷笑。青春易逝,但关于青春的那些记忧仍旧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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