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租房!租金年涨幅不超5% 低于市场租金85% 多城发布保租房筹集计划
发布时间:2024-02-0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期,多地方政府加快推进保租房相关政策细则。
近日,住建部官网公布《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细则(试行)》,其中规定,保租房的优惠租金标准按不高于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化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九折确定,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另外,昆明发布《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保租房租金标准综合考虑房屋建设、维修和运营管理成本等因素,按照不超过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执行。
成都为支持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租房,有效增加保租房供给,发文明确,住房纳入保租房房源库后,居民即可申请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资格。
据中指研究院统计,自2021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印发以来,截至2022年6月,全国有超80个省市出台了关于推动保租房发展的地方性文件。近期,深圳、青岛、保定等多地发布保租房筹集计划。
南京保租房项目认定细则公布
7月26日,住建部官网公布了《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细则(试行)》。
其中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新建、改建和存量盘活筹集的保租房均实行项目认定制。对通过认定的项目发放保租房项目认定书(以下简称项目认定书),统一纳入保租房管理,享受相关优惠支持政策。
新建或改建的保租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7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70%。
对已建成或已立项的项目,在满足租金和对象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认定标准,具体由江北新区管委会和各区人民政府(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定,并报市房产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保租房的优惠租金标准按不高于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化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九折确定,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多地发布保租房筹集计划
自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来,保租房上升国家战略。住建部表示,“十四五”时期,40个重点城市计划新增保租房650万套(间),其中,2021年40个城市共筹集保租房94.2万套,超额完成93.6万套的筹集计划。
2022年以来,证监会、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多个部门先后发文,在金融、财政、税费等重点领域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支持。
中指研究院指出,自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印发以来,各地方政府快速跟进,截至2022年6月,全国有超80个省市出台了关于推动保租房发展的地方性文件。2022年40个重点城市计划筹集240万套(间),另有34个城市公布了“十四五”期间保租房筹集计划,共约123万套(间)。
据中指院统计,近期,深圳、青岛、保定等多地发布保租房筹集计划。
6月28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发展2022年度实施计划》。根据《计划》,2022年,深圳计划建设筹集公共住房不少于12万套(间),包含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1.2万套(间)、出售型公共住房不少于1.5万套、保租房不少于9.3万套(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公共住房2.7万套(间);计划供应分配公共住房不少于6.5万套(间),其中保租房不少于4万套(间)。
6月17日,青岛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至“十四五”末,青岛全市保租房数量将达到21万套(间),占“十四五”期间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6月6日,青岛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和落实202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的通知》,对202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进行调整。各区(市)重点落实4.5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0.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任务。
6月16日,乌鲁木齐出台《乌鲁木齐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十四五”期间,乌市新增保租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每年新增保租房筹集数量力争达到当年商品住房新增供应量的30%,着重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其中,2022年,乌鲁木齐计划筹集新建保租房22881套,包括市区两级国企集中建设7个项目共15786套。
6月14日,沧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保租房5000套,其中2022年新增2000套,2023年至2025年每年新增1000套,主要面向本市无房的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新市民群体,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6月10日,保定印发《保定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办法》提出,“十四五”期间,保定市计划建设筹集保租房1.2万套,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并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解决保障对象的居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