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保租房租金管理征求意见:租金年度涨幅不高于5%
发布时间:2024-04-0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北京对保租房租金管理征求意见:租金年度涨幅不高于5%)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北京市住建委今日发布了《关于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以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为基础,结合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发展的实际,坚持市场化方向,简化管理程序,提出保租房租金确定、租金备案、租金调整等具体要求。
对于租金确定,《通知》提出,保租房项目租金由持有运营单位确定,且应当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市场租金水平由持有运营单位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可分别评估确定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金水平,分为成套住宅、公寓、宿舍三类。
对于备案程序,《通知》提出,保租房租金备案全程网上办理,持有运营单位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依据材料,平台自动即时备案,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租金涨幅,《通知》明确,北京市保租房采取市场化运营,租金可随市场变化调整,持有运营单位动态调整备案租金时,项目租金仍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标准,同时,租金年度涨幅应低于周边租金涨幅,且不高于5%。租金调整后,应按要求重新提交备案。
《通知》还提出,对持有运营单位不按本通知规定进行租金备案、不如实申报项目租金、未明码标价、高于项目备案租金运营的,应采取约谈告诫、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处理。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已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按规定纳入全市住房租赁信用管理进行失信惩戒。
校对:杨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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