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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建院三年:受理各类金融案件21925件

发布时间:2024-05-0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原标题:北京金融法院建院三年:受理各类金融案件21925件)

3月18日是北京金融法院建院三周年。三年来,北京金融法院持续深化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建院以来至2024年2月29日,北京金融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21925件,审结、执结案件20228件,总标的额超过8000亿元。

建院以来,北京金融法院受理金融民商事案件16447件,审结15363件,案件类型覆盖银行、保险、证券、资管、信托等金融行业各个领域。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是北京金融法院案件数量最多的案由。

“证券纠纷的一个典型的特点就是原告一方人数特别多,典型的群体性的诉讼。”北京金融法院审一庭庭长丁宇翔表示,实践当中,原告来自全国各地,身份都是中小投资者。

为了最大限度便利中小投资者参加诉讼,降低诉讼成本。北京金融法院建立“双轨双平台”证券群体性纠纷化解机制,即代表人诉讼和示范判决“双轨”并行,以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与示范判决服务平台“双平台”服务为支撑。借助“双轨双平台”机制,华谊嘉信、东方网力、乐视网等一批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得到稳妥审理。

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是金融市场的主要资金供给者,其权益保护不仅事关投资信心,也关乎国家安全。记者了解到,“双轨双平台”运行以来,已适用于5000余起涉普通中小投资者的案件审理,便利中小投资者在线诉讼近6000人,完成平行案件登记审核5600余件,4000余名金融消费者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另一大特点则是专业性较强。为此,北京金融法院创建“庭审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争议的基本事实细化拆解为10个方面审理事项,最终形成可供当事人提前准备的《要素问答表》和调查路线图。该模式打破了普通投资者与证券类索赔纠纷之间的专业壁垒,指导诉审双方变庭审“被动调查”为“主动准备”,有效推动诉审思路“并轨”。

据了解,北京金融法院在审理蓝山科技、亿阳信通、致生联发、神雾环保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示范案件中充分适用“庭审百问”审理模式,缩短庭前会议和开庭时长近50%,有力提升了审理质效。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既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金融审判的根本性任务。在涉金融风险案件办理中,金融机构破产案件由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引发涉众风险。

面对金融机构破产案件,北京金融法院以全国首例保险公司破产重整案的审理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机构破产涉众风险隔离机制,通过建立风险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多方协同处理机制;引入“代理人”,发挥保障基金救助功能等举措,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审判工作的重要使命。2022年7月,北京金融法院与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从司法程序的最末端发力,在营商环境专家的协助下,有效识别具有挽救价值的被执行企业,积极重建企业信用、恢复当事人信任关系。

在具体举措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坚持“活封活扣”“物尽其用”,支持被执行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鼓励并创造条件支持被执行企业全力自救;发挥优化营商环境专家优势,积极引入投融资资源。

截至目前,北京金融法院已适用该机制成功处理案件62件,案件盖能源矿产、现代物流、民营医院、文化旅游、高新技术、污水处理等多个领域。结案标的累计252亿余元,已执行到位金额累计163亿余元,保障了8万余名涉案企业职工稳定就业,稳定了230余万投资者的投资预期。

校对: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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